招待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业务招待费支出主要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取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需要具体分析其内容,部分业务招待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比如过年过节赠送客户的礼品;而大部分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包括报销客户的交通费、宴请客户的餐饮费支出、组织客户旅游的费用以及宴请客户发生的相关娱乐费用支出等。
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中,部分取得合规抵扣凭证(一般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大部分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实务中常见的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包括:
①、企业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礼品无偿赠送客户,增值税方面按照视同销售处理,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②、企业报销外单位员工(客户)住宿费,取得本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常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①、企业宴请客户吃饭,发生的餐饮费支出,账务上计入业务招待费,但属于企业购进四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服务中的餐饮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四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服务包括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以及娱乐服务。
②、企业宴请客户娱乐发生的相关支出,比如KTV唱歌、舞厅跳舞等属于企业购进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③、企业报销客户来我公司所在地洽谈业务,发生的交通费,一般情况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费用,而客户与本公司不存在雇佣关系,为其报销的旅客运输费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④组织客户外地旅游发生的相关费用,账务上也通过“业务招待费”核算,但是所购进的旅游服务属于个人消费的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以及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