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人 |
门派 管理员 职务 总版主 级别 天使 积分 342 经验 1909 文章 174 注册 09-01-01 22:51
|
|
|
发表: 2014-06-19 21:02:40 人气:1507 | 楼主 |
软件退税收入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 享受增值税14%即征即退政策的软件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软件退税收入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已经明确,“实际利润额”为“利润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余额计算而得。 |
|
|